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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钢丝绳电动葫芦的报废标准介绍

文章来源:东莞鹏祥起重人气:75发表时间:2019-05-24 11:08

      关于钢丝绳电动葫芦的报废标准,东莞鹏祥起重介绍如下:
      1、电动葫芦钢丝绳磨损,直径减小,若超过钢丝绳的直径40%时应报废处理。
      2、钢丝绳电动葫芦在使用过程中,往往会出现钢丝绳的整股子绳断裂或者钢丝绳的绳芯被挤出,造成结构破坏,这时钢丝绳应作报废。
      3、在一个节距以内断丝达到7-8根时即应报废。
      4、在运输或吊装金属溶液,炽热材料,含酸、易燃和有毒物件的钢丝绳,受过化学介质的腐蚀,钢丝绳应报废。
      5、超载使用过的钢丝绳电动葫芦不得再继续使用,当钢丝绳的外观严重变形,结构破坏,绳芯挤出或有明显的卷缩,堆聚现象应作报废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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